福建消防信息網(wǎng)訊 3月18日上午,龍巖長汀縣林旭縣長主持召開辦公會,專題研究解決購置消防車輛問題。副縣長李善昌、上官兵以及縣公安局、財政局、設(shè)計局、規(guī)劃局、消防大隊等相關(guān)單位部門領(lǐng)導參加了會議。
會上,消防大隊大隊長匯報了關(guān)于市政府下達的2011至2013年消防車輛購置目標責任的要求,介紹了長汀縣轄區(qū)高層建筑情況、大隊消防車配備情況及目前急需購置的消防車輛裝備情況。與會成員對購置32米舉高消防車議題進行了討論,并一致研究通過決議,同意購置32米舉高消防車,由縣財政局適時跟進,結(jié)束長汀縣無高層建筑滅火搶險救援車的歷史。
據(jù)調(diào)查,長汀縣共投入使用的高層建筑15幢,其中8幢是高層居住建筑,7幢為公共建筑,主要分布在城區(qū)。此外,在建高層建筑11幢,均屬于高層住宅,其中汀州首府建筑高度達97.6米,而消防大隊現(xiàn)有的消防水罐車最大垂直供水高度只能到30米,遠遠無法滿足高層建筑滅火救援的需要。為此,縣消防大隊多次向縣委縣政府請示匯報,縣政府也多次召開專題會解決消防裝備瓶頸問題,全力支持消防事業(y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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